
背景
本案的客户是一名国际留学生,被一名骑自行车的人起诉,该骑自行车的人骑着自行车的速度很快,而且驾驶的方向与交通流量相反。然后她与我们的客户驾驶的车辆相撞时摔倒在地上, 但是伤势不大。然后骑自行车的受伤者提出诉讼,要求赔偿100万美元。我们客户的朋友租了这辆车,只买了“仓储保险”,没有买“第三方责任”保险。被起诉100万美元无疑是令人生畏的。
问题和结果
我们准备为客户辩护,因为事故是由原告造成的,原告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,方向与车流相反。然而,这样的策略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客户承担一些责任。虽然原告因不小心驾驶而造成这场车祸,但损害赔偿金额可能不会为零。即使是小伤,客户也必须做出某种补偿.
根据《公路交通法》第 192 条,规定了涉及驾驶员、承租人和车主也有责任。在本案中,我们的客户作为司机,被追究责任。由于缺乏第三方责任保险,车辆的承租人,即我们客户的朋友,和(车主) - 汽车租赁公司 也被判负有责任。最终,出租人的保险公司和汽车租赁公司通过谈判达成了公平适度的和解,解决了此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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